【熱點背景】
1月3日下午15時許,太和縣發生一起女童被搶案件。由當地省、市、縣三級公安機關精干警力組成的專案組轉戰安徽、河南、河北三省,行程600余公里,歷經56個小時的偵查,于1月5日晚23時許,在涉縣將涉嫌此案的3名犯罪嫌疑人王某、王某某(女)和范某抓獲,成功解救被搶女童。
但這件事再次引起關注,卻是因為幾名犯罪嫌疑人的照片。1月6日“中警安徽”公布的嫌疑人照片中,他們的頭部位置都寫著三個大字:“馬賽克”。
最初“中警安徽”轉載案件相關微博時,犯罪嫌疑人照片未做任何處理。當時便有網友評論認為,應該給嫌犯照片做馬賽克處理。
6日下午5時許,“中警安徽”再次發布與案件相關內容的微博,并配發了多張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照片。犯罪嫌疑人的照片依然沒有做畫面處理,而是在其頭部位置寫了三個大字:“馬賽克”。
該條微博還解釋稱:“因為上午發布的嫌疑人照片未作處理,引發某些群眾不適,下午照片特別給三嫌疑人面部做了馬賽克處理。”
“文字馬賽克”成網絡熱議話題
“這簡直是史上最帥馬賽克了!”這條微博一經發布便引起網絡熱議。截至昨晚9時,該微博閱讀量已超過900萬次,轉發量超過2萬次,評論數量也達到1萬條。一部分網友認為:“這是史上最帥馬賽克。”認為對待搶孩子的犯罪嫌疑人應該曝光,但也有部分網友發問,此舉是否侵害了犯罪嫌疑人的隱私。
【分析】
一般案件處理過程中警方在公布犯罪嫌疑人頭像時,要么打馬賽克,要么直接公布,而在這起事件中警方選用的卻是將犯罪嫌疑人臉部打“文字馬賽克”,對此,網友們有了不同的言論,有人表示支持,認為對待搶孩子的犯罪嫌疑人應該曝光,但也有人認為此舉過于“任性”,會侵害犯罪嫌疑人隱私,而對于從保護兒童的角度上來說應該表示支持,但是也要去完善相關指導,做好引導公共方向,防止出現“人肉”事件。
[出現原因]
支持的原因:
1.不管國內國際,嫌疑人的面部是否要打馬賽克都沒有明文規定,只是各地的自主決定,通常以往各地警方對許多案件的嫌疑人也都是打碼處理,但因為這起案件是拐騙幼童的案件,尤其是嫌疑人目前還不確定是否累犯的情況下,公開嫌疑人的照片更好,是為了更好地讓社會公眾予以監督,讓失蹤兒童家長在孩子失蹤地點附近見過他們,可以及時向警方報案。
2.目前犯罪嫌疑人可能還涉及其他的拐賣兒童事件,將其頭像公布出去能夠調動社會公眾力量,為警方提供有利線索,盡快抓捕犯罪團伙。
3.在頭像出用“文字馬賽克”形式既能把犯罪嫌疑人的肖像公布于眾讓人們積極提供線索,同時又解決了有些網友認為沒打馬賽克的質疑。
反對的原因:
1.目前并沒有相關法律法規明確指出是否應該給犯罪嫌疑人打馬賽克,但根據我國憲法及刑訴法相關規定: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所以,犯罪嫌疑人的人權、隱私權等同樣應該受到保護。
2.打了“文字馬賽克”是一種形式主義,只是形式上消除了網友的質疑,但卻真正解決問題,依舊還是侵犯了犯罪嫌疑人的人權、隱私權等。
[解決措施]
1.我國應該出臺相關法律界定,明確是否要將犯罪嫌疑人的頭像公布于眾,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2.相關執法部門在執法過程中應區分不同情形下對犯罪嫌疑人的保護程度不同。“當犯罪嫌疑人在逃,其潛藏著繼續實施危害行為的可能,即繼續侵犯其他社會主體的合法權益,為了避免嫌疑人再次實施危害社會的行為,可以發布通緝照片,以便其早日歸案,減少其社會危害性,此時不涉及對其隱私權的侵犯問題。
3.執法部門應加強執法力度大力打擊犯罪團伙,引導公眾積極配合,更多的是根據提供的頭像去搜集犯罪現狀而不是去“人肉”,去攻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