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屬各單位、各部門:
為適應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的需要,加快學院“雙師”素質教師隊伍建設,根據學院《關于印發<“雙師”素質教師隊伍建設實施意見>的通知》(院發[2012]14號)文件精神,現就開展“雙師”素質教師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條件和認定程序按照(院發[2012]14號)文件之規定執行。
二、時間安排
1.2012年5月24 -
個人申報。符合認定條件的教師本人向所在系提出申請,填寫“雙師”素質教師認定申報表并提交與認定條件相關的證件和證明材料。
初審推薦。各系對申報人員提交的材料進行初步審查,并將所有材料進行公示3天后,決定是否推薦。
2.2012年6月7-8日,各系將符合條件的申報人員的材料、公示結果情況和申報匯總表報人事警務處,人事警務處會同教務處對有關材料進行核實,初步確定人選。
三、有關要求
各系要組織教師認真學習(院發[2012]14號)文件,通知到本系所有專兼任教師,并根據文件要求指導申報教師做好材料的提交及審核工作,按照規定上報材料。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