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屬各單位、各部門:
根據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通知,2012年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即將開始,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工作時間及流程
(一)5月28日—6月10日,各系部組織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進行進行網上報名(網址:http://www.jszg.edu.cn)。逾期不予補報。
(二)6月6日上午下班前,各系部向人事警務處報告本年度申請人員名單。
(三)6月7日-8日,人事警務處組織申請人員體檢。
(四)6月12日—6月13日,已報名人員至人事警務處進行現場確認。現場確認時應提交的材料包括: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在網上報名頁面下載,雙面打印);
(2)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在網上報名頁面下載,由本人填寫,系部鑒定并加蓋公章);
(3)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學歷(或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高校教師崗前培訓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或由省高師培訓中心出具的高等教育學、高等教育心理學合格成績單;
(7)由本校教務部門出具的近3年以來承擔一年以上教學任務的任課通知書;
(8)聘用人員需出具時間滿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和人事代理合同;
(9)近期本人小二寸免冠半身正面證件照4張(與網上報名時上傳的照片同底)。
以上證書原件現場確認后當場返還。
(五)6月18日—6月22日,人事警務處組織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
(六)6月25日-7月1日,各校在將本校審核通過人員材料上報前,在校內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
二、認定政策
(一)申請人員范圍
在高校承擔一年以上由學校教務部門下達的教學任務的正式在崗工作人員(包括實驗、實訓實踐教學人員等)。
(二)申請認定條件
申請認定高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以下4個條件:中國公民身份、思想品德條件、學歷條件和教育教學能力條件。
1、思想品德條件: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經申請人所在高校思想品德鑒定合格。
2、學歷條件:具備《教師法》規定的國民教育系列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如果申請人持服役期間獲得的軍事院校學歷證書申請,須提供服役期間就讀證明及服役轉業證明;如果申請人持黨校學歷申請,須省教育廳出具的文憑驗證結論。
3、教育教學能力條件
(1)身體條件:依據《關于修訂〈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皖教師〔2011〕1號)的規定執行。經所在高校統一組織,在當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二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并合格。
(2)普通話水平:普通話水平應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具有副教授以上教師職務或具有博士學位者,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可免于普通話水平測試。
(3)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素質和能力。具有副教授以上教師職務或具有博士學位者,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其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免于測試。
(4)教育學、心理學方面的知識要求:須取得《高等學校教師崗前培訓合格證書》或高等教育學和高等教育心理學考試合格成績(具有副教授以上教師職務或具有博士學位以及高等師范院校“教育學”學科門類專業畢業人員除外)。
三、工作要求
1、請各系部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務必通知到所有符合條件并有意申報的專兼任教師,安排專人做好申報人員申報材料的初審工作和申請人網上填報工作的指導工作,按規定的時間與進程完成相關認定工作。
2、各相關部門要維護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嚴肅性,防止審核時把關不嚴和弄虛作假,所有復印件須審核人簽名并加蓋系部公章,凡審核把關不嚴和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追究相關部門和人員責任。
3、本通知未盡事宜請與人事警務處聯系,聯系電話:2233326。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