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屬各單位、各部門:
為積極推行工學結合模式,提高教師實踐教學能力,根據院發[2012]15號文件精神,現就2012-2013年第一學期專業教師實踐(掛職)鍛煉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專業教師實踐(掛職)鍛煉對象為學院在職專兼任專業教師。
二、專業教師實踐培訓基地建設與專業教師實踐(掛職)鍛煉選派工作按照(院發[2012]15號)文件之規定執行。
三、有關要求
1、各系切實做好專業教師實踐培訓基地建設工作,完善相關手續,做到成熟一個建立一個。
2、選派對象須在已充分安排學院專任教師承擔理論課程教學任務的前提下,選派確無授課任務的教師且擬選派人員上一學期教學工作量飽滿,本年度已開展專業實踐且實踐時間超過30天的不予選派。
3、2012-2013學年第一學期專業教師實踐(掛職)鍛煉計劃于2012級新生排課后集中開展審批工作。
4、為切實做好專業教師實踐(掛職)鍛煉的選派工作,請各系于
人事警務處